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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的工龄 如何计算

1999-09-11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编辑同志:

我自1985年在某集团企业工作至今,和我一起的女家属工,均先后转为合同制工人。由于种种原因,我直至1997年仍是临时工。1994年曾被评为先进生产者,1995年至1998年担任组长,1997年上半年,劳动部门通知:不论年龄大小,都能转招。于是,我不惜一切,花了3000元,据理争得转招,交了500元的风险金,年底成了一名合同制工人。然而办手续时有关部门讲:工龄从转招起计算。因工龄短,退休金退休时一次付给。1998年公司规定女工45周岁以上下岗待休。如今我在家待休,明年我50周岁,就要办理退休,回想10多年的工作时间,心里很是不平衡。请问:我的工龄能这样计算吗?根据法律我应该怎样才能讨回我应得的合法权益?

威海市王芬

王芬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中关于工龄的规定,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学徒在本企业学习期间,应作本企业工龄计算,临时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工人职员时,其本企业工龄,应自入该企业工作之日算起。因此,你的工龄应自你入该企业工作之日起算起,而不应自转招起计算。你可根据此规定向本企业提出计算工龄的正确方法,如果该企业坚持不予采纳,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山东润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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